用户关注焦点:街道国有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涉及的主要权益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及其他建筑物补偿、安置费用和搬迁补助等。他们关心的是如何公平获得这些补偿,以及在程序上应享有的权利。
1. 土地使用权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房屋及建筑物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外,对于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3. 安置费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确保需要安置的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4. 搬迁补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还应当支付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费用。
5. 程序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强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公开,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总结::在街道国有集体土地拆迁中,补偿主要基于土地使用性质、房屋价值、安置需求和搬迁成本。同时,政府需确保公正透明的补偿标准,并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如果遇到纠纷,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