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桐乡市集体土地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标准、程序和权益保障。
1: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评估与公开《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国务院批准。补偿方案应在被征地所在的村进行公告,听取群众意见。
3:程序公正《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前应组织听证,充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土地上抢种、抢建以套取补偿。
4:权益保护《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被征地农民要合理、公平、及时补偿,保障其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如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5:安置措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还要求,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其养老、医疗等基本生活保障。
总结::桐乡市集体土地拆迁补偿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补偿标准公正透明,程序合法,充分尊重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包括合理的经济补偿和必要的社会保障。如遇争议,被征地农民有权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