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宿州农村拆迁土地补偿的标准、程序、权益保障、补偿款发放以及纠纷解决。
1: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补偿程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未按规定支付的,被征地农民有权拒交土地。
3:权益保障《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确保农民在土地征收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补偿款发放《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要求,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的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
5:纠纷解决如对补偿有争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协调、裁决等方式解决,协调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总结::宿州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涉及补偿标准、程序、权益保护、款项发放及纠纷解决等多个环节,均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旨在保证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如有疑问或争议,应寻求合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