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拆迁后土地被非法占用的赔偿问题。
1. 土地权属确认: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由法律规定。如果被占土地在拆迁后仍属于原土地权利人,那么他们有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获得相应赔偿。
2.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具体数额应参考当地补偿标准。
3. 诉讼途径:如协商无果,可通过民事诉讼寻求法律保护,《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起诉的权利和程序,可请求法院判定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4. 行政救济:若认为政府行为不当,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维护权益。
5. 时间限制:根据《民法典》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超过该期限可能影响索赔。
总结::被拆迁土地被非法占用时,首先要明确土地权属,然后按照法定补偿标准寻求赔偿,可以通过与占用方协商、民事诉讼、行政救济等途径解决,但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精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