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拆迁土地上的房屋安置与过户手续的具体操作及法律规定。
1:补偿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征收个人住宅的,应当符合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可以采取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的方式。选择产权调换的,政府会提供安置房。
2:安置房权属转移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因此,安置房在完成交易后,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
3:过户流程通常包括签订买卖合同、提交申请、缴纳税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等步骤。具体操作需参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4:税费规定根据《契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房屋买卖可能涉及契税、增值税等税费。具体税率和优惠政策,需参考当地税务部门公告。
5:权益保障被拆迁人有权要求公示安置方案,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有争议,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维护自身权益。
总结::拆迁土地上的房屋安置与过户涉及补偿方式选择、安置房权属转移、具体过户流程、税费计算以及权益保护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指导。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确保程序合法合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