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合肥高新区拆迁土地

用户:166****2964 彭州市 2024-05-01 20:02 土地纠纷 浏览量:2471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用户关注焦点:合肥高新区拆迁土地的补偿标准、程序合法性、安置方式、权益保障及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1. 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 程序合法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公告无异议或者经听证修改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政府应确保公开透明,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 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当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

4. 权益保障:《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5. 社会保障:《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

总结:

:在合肥高新区的拆迁土地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补偿公正,程序合法,安置合理,并充分考虑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有争议,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合肥高新区拆迁土地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同城律师推荐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