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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拆迁安置土地

用户:133****3318 天门市 2024-05-02 18:51 土地纠纷 浏览量:17016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问题:用户关注的焦点在于村集体拆迁安置土地的相关权益保障、分配规则、补偿标准、程序合法性以及纠纷解决途径。

1. 权益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在拆迁过程中得到合理补偿和保障。

2. 分配规则: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主要用于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

3.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 程序合法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同时,《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明确了征地报批前的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

5. 纠纷解决:若对补偿标准或安置方案有异议,可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此外,还可以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参与决策与监督。

总结:

:村集体拆迁安置土地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应遵循法定程序,公平公正进行补偿,并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如有争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

村集体拆迁安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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