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石景山区的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标准、程序、权益保障、安置方式以及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1. 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 征收程序:遵循《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需经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公告、听取意见、组织评估、确定补偿方案等步骤,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3. 权益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被征地农民有权了解并参与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4. 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可以通过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等方式进行安置,具体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5. 社会保障: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地方各级政府要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其长远生计。
总结::石景山区土地征收拆迁政策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保证公平合理补偿,严格程序,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多元化的安置选择,并确保他们的社会保障。如有疑问或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