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国有出让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的关注点主要在于补偿标准、程序公正、安置方式、权益保障及法律责任。
1. 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包括了房屋本身的价值和搬迁、临时安置的费用。
2. 程序公正: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确保决策透明。
3. 安置方式:第十八条规定,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被征收人有权自主选择。
4. 权益保障: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5.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处罚。
总结::国有出让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应遵循市场价值评估,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强调先补偿后搬迁,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对违法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