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在深圳,对于土地违建的拆迁补偿,主要关心以下几个方面:1) 是否有补偿;2) 补偿标准如何确定;3) 谁有权获得补偿;4) 如何申请和评估补偿;5) 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
1)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但有证据证明已依法依规处理过的,可以给予适当的人口安置等补偿。
2) 补偿标准由市场评估确定,参照周边合法房地产价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3) 有权获得补偿的一般是合法的权利人或使用人。如有证据证明是因政府默许或误导而建设的,可能涉及行政赔偿。
4) 申请和评估补偿需按照当地政府的具体流程进行,通常包括提交申请、评估、协商补偿金额、签订协议等步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5) 在整个过程中,应确保公开透明,尊重并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如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在深圳,违建拆迁补偿遵循“无证不补,有证轻罚”的原则,具体补偿取决于政策执行和个案情况。权利人需了解当地法规,合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