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宁波鄞州区土地巷的拆迁补偿方案、标准、程序以及权益保障。
1: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
2:安置方式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和品质应与原房相当。
3:程序公正按照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征求公众意见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
4:权益保障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5:信息公开透明条例第十一条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收决定、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确保公众知情权。
总结::宁波鄞州区土地巷的拆迁补偿应遵循市场价补偿原则,提供货币或产权调换两种选择,并保证程序公开、公平。被征收人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如有异议可依法申诉。同时,政府有责任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