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淮南谢家集农民拆迁土地过程中,权益保障、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程序合法性以及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1:权益保障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农民的土地权益应得到充分保护,不得随意侵犯。
2: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补偿金额需公开透明,符合市场价值。
3: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政府需提供合理的住房安置或货币补偿,并考虑农民再就业问题。
4:程序合法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所有流程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包括公告、听证、审批等环节。
5: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规定,应对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社会保障,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总结::在淮南谢家集的农民拆迁土地中,农民权益、合理补偿、妥善安置、合法程序和社会保障是关键点。相关部门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公正,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失地农民,应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其长远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