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主要关注的问题在于:仅持有土地证在房屋拆迁时的权益保障、补偿标准、程序合法性、纠纷解决途径以及未来安置。
1:权益保障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集体土地时,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于土地证上的土地,也应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3:程序合法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必须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若程序不合法,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4:纠纷解决如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以申请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5:未来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提到,应对被征收人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确保其居住条件不降低。
总结::仅持有土地证的用户,在房屋拆迁中享有法定的权益,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并参与决策过程。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政府需依法执行,确保程序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