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2017年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程序、权益保障、安置方式和法律责任。
一、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确保了被征收人的财产不会因征收而受损。
二、征收程序: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补偿方案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三、权益保障: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等其他补偿。”
四、安置方式: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这一条款赋予了被征收人自主选择的权利。
五、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总结::2017年的国有土地拆迁政策着重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了补偿标准、征收程序,提供了多元化的安置方式,并对违法行为设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需严格遵守这些法律规定,确保公正公平地执行拆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