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在划拨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过程中,主要关心的是补偿标准、评估程序的公正性、对低收入家庭的保护、产权转换和新的安置房权益。
1. 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 评估公正性: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评估活动。
3. 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当地人民政府应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拆迁中,如果被拆迁户符合低保条件,政府应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4. 土地使用权处理:《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5. 安置房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交付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
总结::在划拨土地房屋拆迁过程中,关键在于公平合理的补偿,保证评估过程透明公正,同时兼顾低收入家庭的生活保障,妥善解决土地使用权问题,并确保被征收人在产权调换中的合法权益。所有这些都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及《物权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