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对只征地不拆迁的情况下的补偿的关注,特别是如何计算和分配补偿款,以及涉及的法律依据。
1. 土地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民失去土地所有权的经济补偿。
2. 安置补助费:对于因征地导致失地农民需要重新安置的,政府应支付安置补助费。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指出,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 征地方案公告:在征地前,市、县人民政府会将征地批准文件、补偿标准等进行公告,确保公众知情权。
5. 法律救济:若对补偿标准或处理结果不满,可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寻求法律救济。
总结::只征地不拆迁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具体金额由省级法规确定。政府需公开征地方案,若权益受损,公民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以上内容均基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