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被拆迁土地赔偿标准的确定、计算方式、权益保障、补偿项目和执行过程中的公正性。
1:赔偿标准确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计算方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权益保障《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有争议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若补偿不合理,被征地农民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4:补偿项目除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外,还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因征地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5:执行公正性《土地管理法》要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必须公告,听取群众意见后报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拖欠征地补偿费等费用。
总结::被拆迁土地的赔偿主要基于法律规定,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如遇不公,农民可通过法定途径维权。政府在执行过程中需确保公开透明,保障农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