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在北京租赁的土地上建有建筑物或进行经营活动,面临拆迁时,承租人能获得哪些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1. 土地使用权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于经营性用房,还应考虑停产停业损失。
3. 租赁合同约定:若租赁合同中对拆迁补偿有明确约定,应按合同执行。如无明确规定,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4. 临时安置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5. 法律援助:如有争议,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总结::在北京租赁土地遭遇拆迁时,承租人有权获得土地使用权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可能还有临时安置补偿等。具体数额依据法律规定及租赁合同内容确定。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