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无土地证的国有土地果园在拆迁中的权益保障与补偿。
1. 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其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即使没有土地证,只要能证明对果园有合法使用权,就有权要求合理补偿。
2. 补偿标准: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 法律程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前应公告,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若未遵循法定程序,可申诉或诉讼。
4. 证据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可以申请法院对果园现状进行证据保全,以防在纠纷解决前被破坏。
5. 法律援助:如遇到不公正对待,可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总结::尽管没有土地证,但基于法律规定,拥有国有土地果园的个人或单位依然享有使用权,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在拆迁过程中,如有任何侵权行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确保所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是保障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