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土地房屋分割拆迁协议涉及的主要关注点可能包括:补偿标准与方式、安置房分配、权益保障、违约责任以及程序合法性。
1:补偿标准与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补偿应公平合理,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安置房分配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安置被拆迁人。安置面积和位置应在协议中明确。
3:权益保障《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4:违约责任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违反协议时的责任,如未按期交付补偿款或安置房,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等。参照《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程序合法性拆迁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包括公告、评估、协商、签订协议等环节。如有违法操作,可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
总结::在土地房屋分割拆迁协议中,关键在于确保补偿的公正性,安置的合理性,权益的有效保护,以及对违约行为的约束力,同时强调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在整个过程中,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应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