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铁路拆迁土地自行安置

用户:178****7218 常熟市 2024-05-02 03:01 土地纠纷 浏览量:30539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在铁路拆迁中,涉及土地自行安置的问题,用户主要关心的是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程序公正、权益保障以及法律责任。

1.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 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对于失地农民,地方政府需提供住房安置或货币补偿,确保其基本生活。

3. 程序公正:《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确保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

4. 权益保障:《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保护了被拆迁人的财产权利。

5. 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

:在铁路拆迁中,土地自行安置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保证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明确各方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

铁路拆迁土地自行安置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