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易地扶贫搬迁中的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权益保障、土地权属转移、补偿标准及程序透明度。
1. 土地补偿与安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集体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地方政府需确保搬迁户得到适当的土地或房屋替代,以及必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设施。
2. 权益保障:《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但易地扶贫搬迁属于政策性移民,其土地权益在一定条件下可保留或转移。
3. 土地权属转移:《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因迁移等原因需要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应当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4.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5. 程序透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并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
总结::在易地扶贫搬迁中,政府有责任保证公平的补偿,妥善安置搬迁群众,保护他们的土地权益。同时,所有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尊重并听取被征地者的意见。如遇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