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非法变更土地性质以获取不当拆迁补偿的行为是否可行,以及其涉及的法律责任和法律风险。
1. 土地权属: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2条,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若私自变更,可能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2. 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如果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土地使用权,可能无法获得合法的拆迁补偿。
3. 法律责任:《刑法》第228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行政处罚: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可以并处罚款。
5. 合同效力:如以此方式签订的合同,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153条,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总结::试图通过非法变更土地性质来骗取拆迁款的行为不仅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还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责任及行政处罚。因此,应依法依规处理土地事务,切勿冒险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