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土地分摊面积在拆迁过程中的权益保障和补偿标准。
1. 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是获得合理赔偿的前提。
2. 分摊面积计算:《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或者未经登记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不能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的,可以按照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计算。
3. 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表明,土地分摊面积应计入房屋价值进行补偿。
4. 公平公正原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确保了所有被拆迁人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得到补偿。
5. 法律救济:若对补偿结果不满,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
总结::土地分摊面积在拆迁中应按法律规定计算并纳入补偿范围,保证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