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拆迁房屋及土地涉及的主要关注点包括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程序合法性、权益保障以及纠纷解决途径。
1. 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指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 安置方式: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合适的安置方式。
3. 程序合法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 权益保障:《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5. 纠纷解决:如产生争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此外,也可通过行政复议寻求救济。
总结::在拆迁房屋及土地过程中,关注点主要集中在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的选择、程序是否合法、权益如何保障以及纠纷的解决途径。这些都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被征收人应充分了解并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或冲突,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寻求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