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大市聚土地拆迁公告

用户:180****4411 定结县 2024-05-01 16:13 土地纠纷 浏览量:659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

1. 拆迁补偿标准:用户关心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赔偿金额是否公正合理。

2. 安置方式与地点:拆迁后,用户对新住所的位置、面积和质量有期待。

3. 搬迁时间与过渡期安排:用户希望了解何时必须搬离,以及过渡期间的生活保障。

4. 法律程序透明度:用户关心拆迁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公开透明。

5. 申诉途径:若对补偿或安置不满,用户需要知道如何合法维护权益。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以下是五个方面的分析:

1. 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 安置方式: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3. 搬迁时间与过渡期: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同时,应保证被征收人在过渡期内的基本生活。

4. 程序透明: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5. 申诉途径: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

:在大市聚土地拆迁中,政府需遵循公平补偿原则,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权,确保程序透明,且为用户提供合理的申诉渠道。被征收人有权了解并监督整个拆迁过程,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大市聚土地拆迁公告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