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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垦后的土地拆迁

用户:170****2253 平陆县 2024-05-01 16:30 土地纠纷 浏览量:3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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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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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1. 拆迁补偿标准;2. 土地权属确认;3. 复垦后土地性质变化;4. 拆迁程序合法性;5. 法律救济途径。

一、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土地权属确认: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因此,复垦后的土地所有权归属应根据原土地权属确定。

三、复垦后土地性质变化:若复垦后的土地仍为农用地,其使用权一般归原土地承包人或村集体所有。如改变用途,需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拆迁程序合法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必须有合法的批准文件和规划许可,且要经过公告、评估、协商补偿等步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实施拆迁。

五、法律救济途径:当权益受损时,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可通过行政复议寻求解决,如《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总结:

:复垦后的土地拆迁涉及补偿、权属、程序等多个法律层面,保障权益的关键在于了解并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每一环节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在遭遇纠纷时,及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复垦后的土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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