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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土地律师

用户:148****8399 沙湾县 2024-05-01 13:11 土地纠纷 浏览量:12150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

1. 拆迁补偿:农民关心土地被征收后能得到多少经济补偿,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2. 土地权属:在拆迁过程中,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如何界定,农民权益如何保障。

3. 法律程序:拆迁过程是否遵循法定程序,如公告、评估、协商等步骤是否到位。

4. 住房安置: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政府是否有提供相应的住房安置方案。

5. 异议申诉:对补偿或拆迁决定有异议时,农民有哪些申诉途径和法律救济。

分析:

1. 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权属保护:《宪法》第十条明确,农村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 法定程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前应进行拟征告知、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 安置措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土地的,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5. 异议申诉:如有异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

:农村拆迁涉及农民的重大利益,务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确保补偿合理、程序合法,同时兼顾农民的住房安置和社会保障。如有争议,农民有权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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