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商丘土地拆迁标准

用户:192****6148 斗门区 2024-04-30 17:01 土地纠纷 浏览量:14784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用户关注焦点:商丘地区的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程序合法性、权益保障以及赔偿计算方法。

1. 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 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 程序合法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并且,征收土地前,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4. 权益保障:《宪法》第十条及《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同时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5. 赔偿计算方法:具体的赔偿金额需参照河南省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通常,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总结:

:商丘地区土地拆迁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平公正,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具体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由河南省政府确定,涉及的款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公开透明,尊重农民意见,确保程序合法。如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商丘土地拆迁标准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同城律师推荐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