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收程序合法:《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土地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补偿标准明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安置措施到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将因征地造成的农业人口生活水平下降的情况纳入补偿范围,并制定必要的安置措施。
四、公开透明操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书及时公告。
五、权益保障机制:《土地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在泰兴的土地拆迁补偿中,应确保程序合法,补偿标准公正,安置措施充分,过程公开透明,并有完善的权益救济途径,以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同时,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也会对具体的补偿方式和标准有所细化,需结合实际情况解读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