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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岭土地拆迁

用户:170****3924 嵩明县 2024-04-30 16:05 土地纠纷 浏览量:7064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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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在吉林长岭的土地拆迁中,主要关心的是补偿标准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合法,安置房的质量和权益保障,以及对于耕地的保护和补偿,以及个人财产损失的赔偿。

1. 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 程序合法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协调、裁决等方式解决。

3. 安置与权益:《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为保障农民的生活,还应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4. 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除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外,还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原土地使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5. 个人财产赔偿:《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对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人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总结:

:在吉林长岭的土地拆迁中,政府需确保补偿标准公正,程序公开透明,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耕地保护和农民社会保障。如遇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吉林长岭土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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