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法性审查**:《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依法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经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1:补偿标准与方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国务院备案。补偿方式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2:公开透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要求,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应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权益保障《宪法》第十三条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强调,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
4:纠纷解决机制如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解决,《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可以提起诉讼。
总结::在通州的土地征收拆迁中,应确保程序合法,补偿标准合理并公开透明,充分尊重和保障被征收人的财产权益,如有争议,应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同时,需遵守最新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