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与性质:
1. 划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划拨是国家无偿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授予使用者。其性质为公有制,使用者无须支付地价款。
2. 出让土地:《土地管理法》第54条,出让是国家以有偿方式向单位或个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具有市场交易属性,需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使用期限:
1. 划拨土地:一般无明确使用年限,但用途受规划限制,如住宅、公益设施等。
2. 出让土地:使用年限由合同约定,最长不超过法定最高年限,如居住用地70年。
三、转让规定:
1. 划拨土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特殊情况需补办手续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2. 出让土地:经依法登记,可自由转让、出租、抵押,无需额外审批。
四、收益归属:
1. 划拨土地:若使用者转让、出租或抵押,所获收益归国家所有。
2. 出让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土地增值部分归使用者享有。
五、拆迁补偿:
1. 划拨土地:拆迁时,政府需对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但不涉及土地本身价值。
2. 出让土地:除上述补偿外,还需考虑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补偿金额通常较高。
总结::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的主要区别在于权属获取方式、使用期限、转让规定、收益归属及拆迁补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源于无偿划拨,权益相对受限;而出让土地则通过市场交易获得,权益更为完整。在处理相关纠纷时,应充分理解这两类土地的不同特性,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