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二、程序公正:《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同时,应当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
三、补偿标准与公平:《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四、信息公开与参与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被征收人有权了解和监督补偿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五、救济途径:若对征收决定或补偿有异议,可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合法权益。
总结::在耒阳的拆迁土地过程中,应确保程序合法,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如有争议,被征收人有权寻求法律救济。在整个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尊重并保护人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