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合法性: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赠与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基础之上。
二、土地性质确认: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确认土地性质为国有或集体所有,决定赠与是否可行。
三、赠与协议: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土地需签订书面协议,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税收问题: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纳税人。赠与可能涉及契税、个人所得税等问题,应依法纳税。
五、后续管理:赠与后,土地使用须符合规划,遵守相关土地管理规定。如《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总结::赠与拆迁土地需确保土地使用权合法,明确土地性质,签订有效赠与协议,依法缴纳税款,并且受赠方需遵守土地使用规划和管理规定。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公正、公平、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