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收补偿原则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二、补偿标准与计算方式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三、程序公正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权益保障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五、纠纷解决途径
如对补偿标准或处理结果不满,可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提起行政复议,或在6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黄陂区姚集街的土地拆迁补偿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法定标准进行,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