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拆迁建筑物价格与土地性质

用户:176****1528 珲春市 2024-04-30 14:45 土地纠纷 浏览量:46908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1. 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这意味着在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拆迁时应考虑土地使用权补偿。

2. 房屋产权:《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房屋所有人有权获得房屋价值的赔偿。

3. 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4. 征收程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 法律救济:若对补偿方案有异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财产权益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寻求法律保护。

总结:

:拆迁建筑物的价格涉及土地所有权、房屋产权、补偿标准、征收程序以及法律救济等多个方面。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充分尊重并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法律依据包括《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行政诉讼法》等。

拆迁建筑物价格与土地性质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同城律师推荐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