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拆迁后的土地所有权一般仍归原集体所有,而非个人。
2. 租赁权:土地使用者有权依法租赁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可以通过出让、划拨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对于集体土地,可通过承包经营等方式使用。但具体能否出租,需参照地方性法规或村规民约。
3. 租金定价:租金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没有统一标准。实践中,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参考当地类似土地的租赁市场价格。同时,《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4. 合同效力:租赁合同必须遵守《合同法》的规定,如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5. 权益保障:承租人享有在租赁期内合理使用土地的权利,出租人有义务保证其正常使用。若遇再次征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等应给予补偿,承租人对此有权主张相应权益。
总结::拆迁后土地的租赁需遵循集体所有权原则,租金价格由市场决定,合同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且各方权益需得到保障。具体操作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