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因此,村集体土地在拆迁时,其所有权不会改变,仍归村集体所有。
2. 土地使用权确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在拆迁中,对于使用权人,应进行确权登记,保障其合法权益。
3. 补偿与安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同时,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
4. 征收程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公告、听证等环节,保证公平公正。
5. 法律救济:如对补偿安置有异议,可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总结::村集体土地拆迁过程中,土地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人权益需确权保护,补偿安置应合理合法,且遵循公开透明的征收程序。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在整个过程中,依法依规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