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法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意味着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小县城的集体土地是可以进行拆迁的。
1:程序正当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征收前应告知被征收人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确保公平公正。
2:补偿合理性《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不得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3:公开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如征收补偿方案,应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权益保障《土地管理法》第49条强调,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应当纳入征地补偿预算,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总结::小县城集体土地的拆迁在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公开透明,合理补偿,以及充分考虑被征地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是合理的。同时,政府有责任确保拆迁过程中的信息透明,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