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所有权确认: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2条,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在拆迁过程中,应确保土地权属清晰。
二、补偿标准与方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补偿标准应参照当地公布的标准执行,不得低于此标准。
三、农民安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要求,征收土地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听证与公开:《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前应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保证决策透明。
五、纠纷解决:如有争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为农民提供了救济途径,他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农村土地在拆迁中,应遵循法定程序,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合理补偿,并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任何变动都需公开透明,尊重并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若有纠纷,农民有权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