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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拆迁集体土地补偿政策

用户:174****4918 平山区 2024-04-30 08:08 土地纠纷 浏览量:37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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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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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一、土地征收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就明确了政府在征收集体土地时,必须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指出:“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三、安置方式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四、公开透明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公告,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并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这强调了征收过程中的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五、纠纷解决途径

若对补偿有争议,可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总结:

:丽水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保障农民权益。补偿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具体数额依法律规定并参考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如有异议,可通过协商、行政裁决或司法诉讼等方式解决。

丽水拆迁集体土地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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