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在拆迁中,应保障集体成员的土地权益。
1:补偿与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外,政府还应当提供相应的安置房或货币安置。
2:分配原则《物权法》第六十三条,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分配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每个成员享有平等权利。具体操作可参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
3:决策程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土地征用补偿费使用、分配方案等,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保证村民参与决策。
4:监督与救济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寻求救济。
总结::拆迁涉及的集体土地分配,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和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确保决策过程民主化,并接受社会监督。如有纠纷,村民有权利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