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准备与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建设需要征收土地的,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征收土地前,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地公告张贴在被征地所在村,告知村民征地范围、目的、补偿标准等信息。
二、评估与补偿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要对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按市场价给予公平补偿。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三、听证与协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通过申请听证解决。同时,政府应与农民就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四、安置与交付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要求,征收土地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并妥善安排其生产和生活。土地征收后,应及时向用地单位交付土地。
五、执行与监督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被征收人必须服从土地征收决定,逾期不履行的,由作出决定的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整个过程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公正公开。
总结::济南集体土地拆迁遵循法定程序,涉及公告、评估、补偿、听证、安置等多个环节,旨在保护农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在整个过程中,政府、农民和社会各方需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公平、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