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效力问题:根据《民法典》第725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若拆迁发生在租赁期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租户有权继续使用至租赁期满。
二、赔偿与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搬迁造成的损失和临时安置费等。租户可能有权要求房东转付部分或全部的补偿。
三、提前解约:如因拆迁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可能构成不可抗力,适用《民法典》第527条,允许解除合同并要求合理赔偿。
四、违约责任:若房东违反合同规定擅自终止租赁,租户可根据《民法典》第580条主张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五、诉讼程序:租户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纠纷,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2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土地租赁合同在面临拆迁时,首要关注合同效力是否受影响,其次涉及赔偿与补偿的分配,以及可能存在的违约责任。租户权益受损时,可依法寻求司法救济。在整个过程中,理解并应用相关法律法规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