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偿标准与方式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
二、安置途径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公开透明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对提出的异议进行研究处理;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有关人民政府批准。”
四、程序合法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五、权益保护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总结::岳阳市集体土地拆迁政策在补偿、安置、公开透明度、程序合法性及权益保护等方面均有明确法律规定,旨在确保公平公正,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这些法律法规执行,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