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征收土地时,应确保土地权属清晰,即使没有土地证,也需核实土地实际使用情况。
1:程序合法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若程序不合规,可质疑其合法性。
2:补偿合理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若补偿不合理,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3:信息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应公开,以便公众监督。
4:司法救济如遇违法行为或纠纷,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总结::尽管没有土地证可能给维权带来困难,但并不意味着征地拆迁行为必然违法。关键在于土地权属是否明确,征收程序是否正当,补偿是否合理,信息是否公开,以及是否存在有效的司法救济渠道。在这些环节中,若有任何违规之处,都可以依法提出质疑和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