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偿方式与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二、土地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和生活发展。
三、安置补助费
该费用用于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四、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对因征地造成的其他损失,也应给予合理补偿。
五、社会保障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政府应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
总结::农村集体土地拆迁的赔偿主要涉及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并且强调了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各地在执行时,需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补偿办法进行。在整个过程中,公平、合理性是核心原则,保障农民权益是首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