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收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土地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公告、评估、听证和签订补偿协议等步骤。
二、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同时,应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于房屋内的装修、设备以及农业生产设施等,也应予以合理补偿。
四、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政府应当将一部分土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确保其基本生活。
五、救济途径:如对补偿标准或程序有异议,可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舒城县的土地拆迁补偿需遵循法定程序,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补偿标准应参照法律规定,并考虑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未来生计。如有争议,农民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