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管理法》:根据该法第47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同时,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 《物权法》:第117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138条规定,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3. 《行政诉讼法》:如果对政府的征地决定不服,可以依据该法第十二条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或确认违法。
4.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
5. 《宪法》:第十三条保障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破坏。
总结::面对拆迁强占农民土地的情况,首先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如《土地管理法》中的补偿标准,《物权法》中关于所有权的规定,以及《行政诉讼法》赋予的诉权。同时,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维护自己的土地承包权益,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依据《宪法》保护自身私有财产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持冷静,理性维权。